消费购物小心“节日陷阱”
发布时间:2019-05-06    阅读数:2420

打折促销有门道,消费“陷阱”要防范;签订合同要谨慎,提高警惕避风险……“五一”小长假将至,购物消费,出行游玩将迎来新高峰。为确保节日消费安全,提醒广大消费者文明、理性消费,注意提防消费“陷阱”。

  “五一”将至,各大卖场纷纷推出多种多样的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如“打折、返劵、抽奖”等,其中也不乏有商家存在过度或虚假宣传现象,消费者稍有不慎便有可能上当受骗。重庆市万州区消委会表示,“五一”假期是商家促销的高峰期,不少商家为吸引消费者,往往推出“节日酬宾、降价”等优惠活动。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理性购物,避免盲目消费。不要因一时冲动或轻信商家宣传而把一些实用性不大的产品带回家,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同时,牢记货比三家是抵御消费欺诈的有效武器。购买明码打折商品时,必须看清商品价签所标内容,警惕商家以“降价商品不许退换”为借口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价商品享有同正常商品一样的售后服务保障。此外,警惕设在“最终解释权”背后的陷阱,接受奖品或赠品时要留意其标签标识,并注意保留好相关票据。

  “凭购物小票免费抽奖,中奖率百分之百”,虽说这样的诱惑对于消费者很有吸引力,但其实奖项设置大多没有经过公证,奖品的大小,质量的好坏都无从知晓。再者就是抽中奖品需增加“装裱费”等附加费用,遇到这种情况,那就需要消费者冷静对待了,千万不要为了获得大奖而盲目消费。

  “五一”不仅是促销的高峰期,同时也是外出旅游的小高峰,不少市民都制定了假期外出旅游的计划。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不要图便宜而让商家钻了空子。首先要了解旅行社的资质,选择旅行社时注意查看相关证照。同时,要重视合同落实,应与旅行社签订正规书面的旅游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对于存在不理解和不同意的部分要及时和商家进行沟通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应对旅游的内容、行程安排、费用、交通、住宿、餐饮、退团、合同变更、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特别是自费项目和非自费项目一定要明确,谨防字面歧义。

  与此同时,在合同签订中遇到要求消费者通过交付定金的方式来保留优惠资格的,消费者就需要引起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含义和法律效力是有区别的。在我国《担保法》中明确规定,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如果付定金一方没有履行债务,就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相反,一旦接受定金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定金不能超过标的额的20%。

(来源: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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