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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13家企业上税收“黑名单” |
发布时间:2016-04-19 阅读数:1701 |
广州日报讯 (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孙超)昨日,广东省国税局、地税局和广州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举办了《税务稽查执法与社会信用建设》稽查执法讲堂,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大众视野。截至目前,广州有13家企业因严重税收违法上“黑名单”。
按照规定,纳税人有偷漏税查补金额达到300万以上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抗税;虚开普通发票累计达3000万元以上等行为的,将被广州市国税局公告。
被列入黑名单的纳税人,其纳税登记直接评为D级。此外,欠缴查补税款的当事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来源: 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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