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6    阅读数:2371
     

汕信协便﹝201518 

各会员单位:

因工作需要和人员工作变动,协会副秘书长作如下调整:

聘吴烈明同志为市信用协会副秘书长。

免去陈浩斌、刘清云同志市信用协会副秘书长。

专此通知。

 

 

 

汕头市信用协会

201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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