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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1-16 阅读数:2371 |
汕信协便﹝2015﹞18号 各会员单位: 因工作需要和人员工作变动,协会副秘书长作如下调整: 聘吴烈明同志为市信用协会副秘书长。 免去陈浩斌、刘清云同志市信用协会副秘书长。 专此通知。
汕头市信用协会 2015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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