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三季度食品安全信息公布
发布时间:2015-10-20    阅读数:1727

 2015-10-16

 

一、抽查概况

根据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汕头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食药监〔20155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对汕头市辖区的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并委托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现已完成部分抽样及检验工作。

 

二、食品抽检信息

本期公布的第三季度汕头市中心及各区县共抽查了食品1699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159批次,流通领域210批次,餐饮领域330批次。已检毕1598批次,合格1510批次,不合格88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51%。(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三、综合评价及不合格项目分析

从第三季度我市食品抽样检验的结果来看,我市产品整体质量较好,但仍有个别企业的产品未能达到标准要求,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从检验结果来看,发现不合格项目有: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黄曲霉毒素B1、稀土、标签、食品添加剂、重金属、酒精度、游离性余氯等。

 

四、要求

一是各地监管部门在不合格产品后处理过程中,及时指导和督促企业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整改,特别是对于同类产品多次出现同样质量问题的生产厂家,更应采取强硬的措施。

二是生产厂家应充分重视并严格监控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关键点,加强人员培训,同时对生产卫生环境、原辅材料使用、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严格把关,保证产品质量。

三是流通商家要对进货产品的生产厂家进行产品质量方面的验证,索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做好产品进出货台帐,多关注政府部门质量公告,以此能及时发现问题、查找问题、解决问题。

四是餐饮企业应加强对餐饮环境的卫生管理,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添加,对采购的食品原材料要做好质量的把关,餐饮具要使用合格洗涤剂及时清洗干净并消毒,保证就餐环境的安全卫生。

五是各地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及餐饮领域的监督管理力度,密切跟踪产品质量状况,组织企业对各相关标准进行宣贯并强调不按标准生产的危害性。

 

五、消费建议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应尽量选择政府部门质量公告中公布的合格商品,此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品牌。应优先在信誉良好的商场选购正规企业或产品主产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尽量不要在小摊小贩上购买散装产品。 

二是看标识。选购时应注意产品的标签标识,产品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食品已经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购买的时候应该选择有“QS”标志的产品。 

三是留意产品的气味、外观、滋味是否与常见产品一致,是否含有异味及外来杂质等。


附件1:2015年第三季度年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2:2015年第三季度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 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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