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卖医用口罩需取得资质
发布时间:2020-02-24    阅读数:1003

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不是你想卖就能卖!据佛山市公安局通报,1月25日至2月19日,佛山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其中有6名嫌疑人向警方投案自首。昨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微商出售医用口罩,是需要具备《第二类医疗经营备案凭证》,否则有可能已经触犯法律。

  值得提醒的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使用的医用口罩,作为一种医疗用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所以销售医用口罩不仅需要《营业执照》,还需要《第二类医疗经营备案凭证》。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经营者还必须能够提供出售口罩的进货票据,供货单位(个人)资质证明和产品的合格证明。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微商们注意:若销售“三无”口罩或哄抬价格,一旦查处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甚至涉嫌刑事犯罪。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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