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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
发布时间:2014-11-10 阅读数:8695 |
汕头电视台是粤东地区最大的电视台,规模及技术设备居全国地市级电视台前列。汕头电视台第一套节目(33频道)发射功率十千瓦,节目覆盖汕头全市及潮州市、揭阳市大部分地区和福建省东南部的部分地区,面积约一万平方公里,人口二千三百万人。覆盖率95%,其中城镇占70%,乡村占30%。地区电视机拥有数800万台,节目信号完整送入汕头市和潮州市、揭阳市大部分城镇的有线电视网。 汕头电视台黄金时段绝对收视率稳定在28%左右,已成为粤东地区传播信息,沟通产销最主要的媒介。 汕头广播电视中心位于汕头市区西侧,占地面积38.6亩,总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总投资逾2.3亿元,由广播电视发射塔、中心综合大楼、综合剧场和其它配套设施构成,集广播电视采编、制作、播控、传输和综艺演出、办公管理于一体,是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标志性工程之一。 汕头广播电视中心工程于1988年9月奠基。 汕头广播电视中心第一期工程--地面标高212米的广播电视发射塔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于1990年9月竣工启用,总投资约2600万元。汕头广播电视发射塔为粤东第一高塔,全国第十三高塔,发射塔由塔座、塔楼、高空球体、发射天线桅杆构成,塔体为热喷涂钢结构,可发射4套电视节目和4套调频广播节目,且具有可供开发登高观光游览的功能,被列为汕头新八景之“荧塔流云”。 汕头广播电视中心第二期工程—广播电视综合大楼于1996年建成投入使用,工程总投资约1.45亿元。综合大楼由两个半圆形建筑构成,并与广播电视发射塔塔座连为一体,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主楼高9层,拥有1个460平方米演播厅、4个120平方米电视节目制作室、8套广播直播室、4套广播节目制作室、1个120平方米广播录音棚,以及广播电视编辑、制作、播出、传输、技术配套设施用房和办公场所。 汕头广播电视中心第二期工程续建工程—广播电视综合剧场及其配套设施于1999年元旦建成启用,工程总投资约6000万元。综合剧场及其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拥有1个700平方米的多功能舞台,558个座位,配备了全数字式的摄像设备、吊臂式摄像机、数字式切换台、硬盘录像机和各类先进灯光设备,能满足高水平广播电视演播和大型综艺演出的需要。 目前,汕头广播电视发射塔发射汕头电视台两套自办节目(33频道和4频道),发射汕头电台1个中波(汕头电台新闻台)、3个调频(汕头电台新闻台、经济台、音乐台)共4套广播节目,同时通过微波正向传输广东电视台2套节目和广东电台2套节目。汕头市电视会议系统也以此为中心,通过微波联结澄海、潮阳、南澳和市辖各区。 汕头广播电视中心的建成和发展,使汕头人民广播电台、汕头电视台、汕头市有线广播电视台的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技术和能力上了新的台阶,为适应未来广播电视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使汕头广播电视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广东省地级市前列,在全国地级市局(台)中也处于较为先进的发展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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